學校黨委、行政于5月16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法治工作的實施意見》(湖師院黨發〔2023〕13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就文件制訂情況以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加強學校法治工作,全面推進依法治教、依法辦學、依法治校,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二、制定依據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法治工作的意見》(教政法〔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法治工作測評指標》的通知(教政法〔2021〕1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三章,對指導思想、主要任務、保障機制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旨在進一步全面推進學校法治工作,著力提升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加快創建高水平湖州師范大學提供法治保障。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把依法治理作為學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貫穿學校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主要任務
《實施意見》從四個方面明確學校加強法治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
1.強化章程統領,健全規章制度體系。一是全面落實《湖州師范學院章程》,健全章程的解釋和修訂程序,及時修訂完善學校章程。二是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改革發展目標為導向,形成以學校章程為核心,科學規范、層次合理、運行有效的規章制度體系。三是出臺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發布機制。
2.堅持科學決策,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一是堅持和完善以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學校領導體制和治理體系,明確黨委會和校長辦公會議等議事范圍和議事規程。二是完善校院兩級管理體制,明晰各自的職責權限,構建校院兩級運轉高效的管理體系;充分激發二級學院辦學活力、內生動力和創新潛力,強化二級學院在學校改革創新中的主體地位。三是進一步完善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治理體系,尊重學術自由、健全學術規范,保障學術委員會及各專門委員會、學術分委員會依照章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職權。四是充分發揮校、院兩級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制度作用,保障師生依法、依學校章程有序參與學校管理;依法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加大學校信息主動公開力度,保障廣大師生員工對學校、學院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防控法律風險,保障學校與師生合法權益。一是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及各二級單位對外簽署合同的合法性審查,防范合同法律風險。二是堅持學者為重理念,鼓勵教師參與學校民主管理,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堅持學生為本理念,尊重和保護學生的人格尊嚴、基本權利,保證學生在使用教育教學資源等方面受到公平公正對待。三是健全師生權益救濟制度,完善師生申訴規則與程序;健全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切實保障師生合法權益,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4.加強法治宣傳,厚植校園法治文化。一是研究制定學校普法規劃,推進國家普法規劃和教育系統普法規劃的貫徹實施。二是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在思政課等課程中全面融入憲法精神,通過多種形式、途徑將憲法教育與學生日常培養過程相結合。三是深入開展校園法治文化建設,探索參與式、實踐式教育,提升法治教育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
(三)保障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校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的法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工作。設立專門法治工作機構,配齊配足工作人員,保障法治工作專項經費。各二級單位設立法治工作聯絡員,在學校法治工作機構指導下開展工作。明確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處理學校相關法律事務工作。
2.明確工作責任。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依法辦事,切實履行依法治校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校黨委會、校長辦公會議定期聽取關于法治工作的匯報,及時研究有關問題。校院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在年度考核述職中對法治學習、依法決策、依法履職等情況進行專門報告。
3.提升法治思維。進一步提升學校各級領導干部法治思維能力,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深化改革。及時分析總結日常辦學過程中發生的疑難、重大案件或可能引發重大影響、危害社會穩定的案件,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建立領導干部、全體教師學法制度,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憲法、民法典、高等教育法等為重點每年安排專題學習培訓。
4.強化評價監督。落實《高等學校法治工作測評指標》,將法治工作考核作為二級單位綜合考核指標內容,明確考核標準和辦法。將學校法治工作情況作為年度工作專項內容,向教職工代表大會進行報告。認真落實將法治觀念和法治素養納入干部考察考核內容。
中國·浙江 湖州市二環東路759號(313000) 浙ICP備10025412號
浙公網安備 33050202000195號 版權所有:黨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