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黨委于2023年12月12日印發《黨支部工作實施細則》(湖師院黨發〔2023〕32號)(以下簡稱《細則》),現就文件制訂情況以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斷增強基層黨支部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持續強化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黨委組織部牽頭制訂本細則。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細則。
三、主要內容
《細則》共二十二條,對基層黨支部的組織設置、主要職責、組織生活制度、保障機制等作出了規范要求。
(一)明確黨支部組織設置的要求。對學校基層黨支部的設置、黨支部委員會的設置、黨支部書記的選配作出明確規定。
(二)明確黨支部的主要職責。從教職工黨支部和學生黨支部兩個層面明確了黨支部的主要職責,并明確黨員教育培訓、黨員管理監督和黨支部、黨員作用發揮的具體要求。
(三)明確落實組織生活制度的要求。對黨支部規范落實“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作出具體規定。
(四)明確保障機制。對黨支部建設的工作責任機制、聯系基層機制、述職考評機制和工作保障機制作出具體規定,加強對黨支部建設的指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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