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昨天發出《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作出13個方面的嚴格規定,其中包括要求對來自外省的乘客實行測量體溫、填寫健康申報表制度,加強學校、幼托場所的防范,嚴格限制舉辦大型活動并控制外出開會、旅游、考察活動等。 《通告》說,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我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希望全市上下行動起來,齊心協力,切實加強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這—通告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根據我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作出的,也是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關于防范非典的具體措施。通知的13個方面規定具體如下: 一、全市廣大人民群眾要正確認識和對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加強體育鍛煉,生活有規律,提高自己的機體抵抗力和免疫力;講究衛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重視而不恐懼,沉著應對。二、各縣區、部門、各單位暫停舉行各類大型節慶、展銷、聯歡等人群聚集的活動。三、各旅行社暫停組織團隊跨區域旅游和接待來自發病地區的旅游團隊。停止組織“農家樂”旅游活動。四、各縣區、部門、單位一般不要組織人員到外省特別是發病地區參觀考察等,必須外出的要嚴格控制,并落實有關預防措施。對外地的參觀考察團隊來湖要婉言謝絕,必須來的要到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并到指定地點住宿觀察12天。 五、全市各類飯店、旅館、招待所等在接受旅客入住登記及各旅游景點售票時,要求其填寫健康申請表,并安排專門人員為其測量體溫。對來自發病地區的旅客、游客,要到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并到指定地點住宿觀察12天。 六、全市各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要堅持執行晨檢制度,杜絕有發熱癥狀的學生和兒童進入,并督促到縣以上綜合醫院檢查治療。 七、凡來自外省的火車、汽車、船舶等交通工具在進站、進港前,所有乘客和乘務人員都必須如實填寫健康申報表,并測量體溫;對發熱人員應就地留驗觀察,并及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八、各縣區、部門、單位確有特殊情況需派員出差到發病地區的或在發病地區出差、就學、探親、打工的人員,返回后必須到縣以上綜合醫院接受體檢和到指定地點住宿觀察12天。 九,凡有發病地區人員來湖探親訪友的,應婉言謝絕。確屬必須來湖的人員要報告并到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并到指定地點住宿觀察12天。 十、全市藥店一律停止向居民銷售治療發熱咳嗽藥品。 十—、各機關、學校、社區、賓館飯店、餐飲、商場、娛樂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及公用電話等公共設施必須每天進行規范消毒,貼上消毒標記,注明消毒時間,保證通風換氣。對未進行規范消毒的公共營業場所,一旦發現立即停業整頓。十二、各街道、社區干部要加強查訪和觀察,注意轄區人員流動情況,組織開展居民的健康教育,教育居民搞好家庭和環境衛生,做好居室的開窗通風。發現發熱感冒病人要督促及時到縣以上綜合醫院治療。十三、全市各醫院發熱門診或呼吸道感染門診要熱情接診發熱病人,對非典型肺炎可疑病人要就地隔離治療,并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非典防治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各縣區轄區內的單位不分行政隸屬關系,接受各縣區統一領導、統—指揮、統籌協調。各縣區要做到組織落實、資金落實、措施落實。各縣區要準備一批房屋資源以備急需,用于隔離和醫學觀察;要保障非典防范的物資儲備,維持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組織街道、鄉鎮對所在區域的單位進行本通告落實情況的檢查。 有關物資生產供應單位應當做好緊缺物資的生產、儲備,保證市場供應。對哄抬物價、私自漲價的,工商、物價部門要嚴格執法。 市政府要求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各負其責,落實通告提出的各項措施。此通告從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由市政府另行通告。